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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文明委授予付华“文明秦皇岛人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08-12-12】

    2008年12月11日,秦皇岛市文明委在我院秦皇岛校区举行授予付华同学“文明秦皇岛人标兵”称号仪式。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时晓峰,市人大副主任蔡运国,我院党委书记石千峰、院长汤生玲,秦皇岛市文明办主任申哲,秦皇岛德大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林忠,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各县区、高校、大型企业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高校的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时晓峰部长为付华颁发了“文明秦皇岛人标兵”荣誉证书、奖牌并发表讲话。时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付华母女之间超越血缘的亲情和付华身上所体现出的自强、自立、自尊品格与感恩、孝顺等优秀传统美德,同时也充分肯定了我院在资助帮扶付华同学,树立感恩、自强优秀典范,以人为本塑造人才方面的做法和成绩,充分肯定了德大地产的资助义举和新闻媒体在付华事迹报道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时部长号召全市青年乃至全体市民多了解付华的事迹,进而学习和弘扬在付华身上所体现出的良好品质,借助付华的典型事例,把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我院党委书记石千峰在讲话中表示,授予付华同学“文明秦皇岛人标兵”荣誉称号,既是对我院付华同学的奖励,同时也是我们学院的光荣。学院对付华同学的资助和帮扶措施,是根据付华同学的特殊生活状况和特殊的经历,为了保证我院培养合格优秀人才的基本目标而制定和落实的,这是党和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付华同学在自己的人生过程中体现了自强、自立、自尊的精神风貌,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良知,在面对人生的苦难中自强不息,取得了很优异的成绩,没有辜负身边的人和周边的社会对她给予的大爱和关怀。石书记代表学院感谢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付华同学原来就读的学校、各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付华长期以来的关爱和帮助,希望通过付华这样一个先进的典型,使广大同学们学有榜样,孝有示范,确保我院按照培养方针,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秦皇岛德大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林忠先生向我院捐赠人民币5万元,用于资助10名象付华一样的优秀贫困大学生。李林忠先生、付华、付华的同学代表先后在仪式上发言。

图为石晓峰部长在会上讲话


图为时晓峰部长在为付华颁发“文明秦皇岛人标兵”荣誉奖牌

图为我院党委书记石千峰同志在会上讲话

图为汤生玲院长代表我院接受秦皇岛德大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林忠先生(右)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