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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学生秦彤欣转学(转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26】


关于拟同意学生秦彤欣转学(转出)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现将秦彤欣拟转学(转出)情况予以公示:

秦彤欣,女,2004年7月6日生,考生号22130582240118,河北邢台考生,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2022级本科学生,该生因身体原因提出转学申请,申请转入邢台学院美术学专业继续学习。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艺术学院对该生提交的转学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基本要求,教务处处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提请学校研究。2023年10月26日学校专题会研究,认为该生申请理由充分,符合转学条件,同意为秦彤欣同学办理转学手续。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335-804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