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2日,河北省科技厅、财政厅和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与秦皇岛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共建的“河北省芦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河北省科技厅陈卫滨副巡视员、耿艳楼处长、李同正副处长,省财政厅科教文处杨桂彩副处长、省发改委高技术处韩提有调研员,科技部中国农村开发中心副主任陈良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高彦祥、天津科技大学教授李喜宏、河北农业大学教授王颉等专家,秦皇岛市科技局副局长关骋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局长董少华,我校党委副书记王同坤教授,科研处处长杨越冬、副处长闫立英教授,食品科技学院常学东、蔡金星教授,园艺学院朱京涛教授等出席了论证会。
论证专家组听取了中心主任、我校常学东教授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考察了建设单位秦皇岛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河北省芦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设“河北省芦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意通过可行性论证并纳入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河北省芦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立,将构建高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升我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芦笋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河北省科技厅陈卫滨副巡视员主持论证会并讲话

王同坤副书记在会上讲话

河北省科技厅耿艳楼处长在论证会上发言

常学东教授作可行性论证报告

论证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