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上午,我校昌黎校区体育场施工工程完成综合验收。校长助理兼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杨洪青和校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建设采购中心、体育系、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秦皇岛得正监理公司、秦皇岛至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建设单位山东东大一诺聚氨酯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验收工作。
昌黎校区体育场施工工程包括场地平整、排水沟砌筑、沥青砼基础、球场草皮铺设、田径场塑胶铺设、运动场照明灯具配电及安装、升旗台等施工内容。该项目委托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专项检测,11项检测指标全部合格,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经过验收小组仔细核查,逐项验收,认定该施工项目合格。(编辑:孙艳敏 审稿:赵建平)

图为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