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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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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6】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向吕建江同志学习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吕建江同志的先进事迹

吕建江同志生前任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安建桥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一级警督。2017年12月1日,因劳累过度、积劳成疾,吕建江同志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7岁。自转业到公安机关工作以来,吕建江历任社区民警、派出所副所长、综合警务服务站主任。他13年如一日,扎根基层,牢记宗旨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热情为群众做好事,特别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延伸服务,探索出一条网上助民爱民的新路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授予“石家庄市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他负责的综合警务服务站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五星级警务站”。2018年1月14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决定追授吕建江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学习吕建江同志的优秀品质

吕建江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他是新时代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先进典型。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的政治品格,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不忘初心、竭诚为民的高尚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学习他忠于职守、践行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的高尚品质;学习他甘守清贫、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气象、新作为。

三、学习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开展学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学习宣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把学习活动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全校传递积极奋进的正能量,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创新发展。

附:学习参考资料

1.《要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探寻人民警察吕建江的无悔初心》《河北日报》2018年4月13日第5版;

2.《坚持——“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吕建江纪事(报告文学)》《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30日 14版;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6日